1、思想端正,热爱祖国、热爱中国共产党,拥护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;
2、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(民族、性别不限);
3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毕业专业为应聘学科相关师范类专业,专业素质优秀,具有扎实的学科功底,能够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;
4、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、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,报考语文教师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;
5、公费师范生(北京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)优先考虑;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获得专业奖学金者优先考虑;